發布時間:2021-09-09 10:15:37
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正式復函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推動開展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工作。
根據復函,綠色電力交易要優先安排完全市場化的綠色電力,如果部分省份在市場初期完全市場化綠色電力規模優先,可考慮組織用戶向電網企業購買享有政府補貼及其保障收購的綠色電力。
其中,完全市場化綠色電力產生的附加收益歸發電企業;向電網企業購買且享有補貼的綠色電力,由電網企業代售代收,產生的附加收益用于對沖政府補貼,發電企業如自愿退出補貼參與綠色電力交易,產生的附加收益歸發電企業;其他保障上網的綠色電力,產生的附加收益由電網企業單獨記賬,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要求,專款用于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工作。
復函指出,綠色電力交易要充分體現綠色電力的環境屬性價值,按照保障收益的原則,可參考綠色電力供需情況,合理設置交易價格上、下限。
以下為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問:在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后,推出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工作的背景和出發點是什么?
答: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部署,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必須要采取有力舉措大力發展新能源。由于新能源發電出力不穩定等技術特點,電力系統消納和運行成本將明顯上升。要同時實現電力低碳轉型、安全可靠、經濟可承受等多重目標,必須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在體制機制和市場建設上做出探索創新。通過開展綠色電力交易,將有意愿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一部分用戶區分出來,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直接交易,以市場化方式引導綠色電力消費,體現出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產生的綠電收益將用于支持綠色電力發展和消納,更好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